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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车网论坛 论坛首页 八卦热闻 城管围殴致人死亡,“打错了”岂是说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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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围殴致人死亡,“打错了”岂是说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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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1 00:4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导读:17岁少年在路边吃一碗米线,却被30多名身穿统一服装的男子手持钢管、木棒暴打身亡,事后家属被告知“打错人了”。昨日,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街道办被200余名村民围堵,要求给一个说法。
    “打错了”,从这语气之中可见对他人生命的轻贱与漠视,也是对法律尊严的蔑视与践踏。或许这种台词的生成只有它的习惯性定律,那就是施暴方拥有一定的话语平台,能够在一定规则内超越与凌驾法制法规之上。从这里我们可以回顾关于强拆中产生的“误会,拆错了”之后,受害者无从追诉强拆方的责任是如出一辙的。我们可以从这种规则中看到潜在的官场规则与交易,监察与监督在特定的条件下失聪,是形成“拆错了”“打错了”的根本原因所在。

   一个17岁的少年,因为吃一碗过桥米线,被30名统一服饰的城管围殴致死,面对家属讨要说法,其中的大板桥街道办城管中队分队长放言,打错人了医药费我们给,不要问我找我们的人问。如此嚣张与强势的说法,是缘于他们身份所决定的,那就是城管。面对一个倒在血汨之中且抢救无效死亡的鲜活生命,面对痛失亲人而悲痛欲绝的死者家属,城管队员们依然冷血而冷漠地道出了他们内心的语言,似乎生命在他们眼里,是用金钱可以来稀量的。

    当城管殴人致事的事件处于舆论媒体的今天,又在昆明官渡区大坂桥发生了一起城管围殴他人致死事件之时,我们不得不叩问城管队伍的整体素质到底如何。 在城管执法粗暴的行为频爆于媒体之时,为何他们的行为依然?在当前凸显生存与生命尊严的时刻,城管成为影响这个社会安定的一道硬伤,此时地方政府该做些什么呢?诚如在该事件之中,参与围殴的主要指使人已经被警方控制,参与围殴的30余人也已经被抓,那么我们拭目以待,法律是否会彰显其人人平等的一面,让这些施暴者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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