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车网论坛

 

 

!connect_header_login!

!connect_header_login_tip!


搜索
浙江车网论坛 论坛首页 八卦热闻 苏州原副市长姜人杰受贿过亿二审维持死刑
查看: 860|回复: 0
go

苏州原副市长姜人杰受贿过亿二审维持死刑 [复制链接]

Rank: 2

楼主
发表于 2011-3-31 19:5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转播到腾讯微博


资料图片:苏州市副市长姜人杰

新华网江苏频道南京3月31日电 原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姜人杰受贿案3月31日二审公开宣判,江苏高院驳回姜人杰的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此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4月对姜人杰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姜人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姜人杰不服,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上半年至2004年上半年间,上诉人姜人杰利用担任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分管城建、规划、房地产开发等工作的职务便利,帮助他人保留已被确定取消的土地开发项目、进行土地所有权置换、介绍工程业务及结算工程费用等,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0857万元、港币5万元、美元4000元。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姜人杰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姜人杰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姜人杰向办案机关检举他人涉嫌犯罪线索,经查证,不构成立功。一审法院根据姜人杰受贿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所作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验证码 换一个

Archiver|Comsenz Inc.

GMT+8, 2024-11-26 04:12 , Processed in 0.035845 second(s), 1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1.5

© 2001-2010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