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规实施以后,乐清交管部门加大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近日,交警在乐成街道查获一名酒驾者,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该驾驶员拿到驾照才三天。 1月23日晚,交警在乐清城区设卡检查。晚上8时许,一辆轿车缓缓驶入卡点,民警上前盘查询问过程中,发现驾驶员说话时带有酒气,于是对其进行酒精测试。测试完成后,仪器显示结果为53mg/100ml。 得知自己的行为已构成酒驾,驾驶员章某懊悔不已。他说,当天下午4点半,他在乐成街道双雁小区朋友家中用餐,其间喝了一大杯洋酒,晚上8点,章某告别朋友后驾车回家,车辆驶出小区才100米左右,就遇到设卡查酒驾的交警。
民警在核对驾驶人信息时发现,章某的驾驶证竟是在宁波刚考取的,注明的有效期限为:2013年1月21日至2019年1月21日,也就是说,章某从考取驾驶证至酒后驾驶被交警部门查获,才短短三天。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给予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罚款1000元,记12分的处罚。
与此同时,由于章某还处在实习期间,交警部门根据2013年1月1日新施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之规定,这意味着章某要重考驾照。
此外,交警部门提醒: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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