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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苍南保障房官员优先 无房拆迁户跳楼自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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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9 11:4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房价过2万 保障房定向对公务员销售

苍南保障房:“官员优先”的逻辑

编者按/ “850套保障房房源近9成分给了公职人员”。苍南县因这个消息而瞬间声名鹊起。

一边是百姓无房可住,一边是政府官员有多套住房,甚至是多套保障性住房。这个浙江省温州市下属的一个小县城,房价已经每平方米过2万元,而老百姓的收入却不比其他县城高多少。政府大量的资金投入到保障房建设是为了缓解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压力,想不到的是这样的房子和老百姓没有关系。

保障房到底为谁而建,这样简单的问题苍南县竟然都没有找到答案。

6月11日早上7点30分,一个中年男人从苍南县龙港镇湖西路8号三楼出租屋纵身跳下,当场死亡。

跳楼自杀者名叫朱治两,是浙江温州市苍南县龙港镇朱家站村村民,44岁。据其子朱植晓介绍,朱治两是绝望而死。10年前村委会为了响应“拆房还田”的号召,将其老屋拆掉。然而,十多年过去了,政府和村委会承诺的地基至今没有返还。遭受了多年来租房之苦后,当地房价则是一路上涨到2万元每平方米。眼瞅着两个儿子步入结婚年龄,朱治两既没有地基建房,又无能力购买商品房,万般无奈选择踏上不归路。

就在朱治两自杀的时间段,其所处的苍南县迅速“火”遍全国,因为苍南县第四期安居工程涉及的850套龙港限价房正在以三分之一的市场价格被各级官员优先购买,并被媒体曝光。

原本针对中低收入家庭的保障房,为何在苍南县演变成“官员优先”?《中国经营报》记者通过深入调查发现,优先背后则是巨大的利益诉求,保障房分配制度的设计恰恰为官员优先提供了“合理合法”的依据。

“民房”变“官房”并非首次

官员优先购买保障房在苍南县并非首次。由苍南县主导建设、仅有的四期安居房悉数被各级官员“收入囊中”。在苍南县,保障房俨然是为官员而建——尽管这些官员手中已有一套或者多套住房。

在分房事件曝光后,当地官员则称之为县情决定,“分房有先后。分配给公职人员属于风险可控范围,分配给老百姓,因群体太大,比较难控制。”

在苍南县,“民房”变“官房”,这不是第一次。

据了解,在龙港限价房之前,苍南县已经开发了三期安居工程。其中第一、二期建设时间分别在1997年和1999年,开发安居房分别为192套和480套。“均以福利房分给机关干部。”知情人士透露。

熟悉房产改革的人都知道,上世纪末正是房改刚刚开始的时间,并没有可循的先例拿来比照,分配给政府官员勉强称得上合理,但房改发展到今天,关于经济适用房的适用人群当地官员恐怕都能背诵。但以经济适用房的名义开发的第三期和第四期安居房依然全部分配给县机关和乡镇干部。

此次广受关注与质疑的“官分”苍南县龙港镇新兰村的龙港限价房,正处在建设阶段。记者6月16日在现场看到,龙港限价房已经建设到10层。

据了解,龙港限价房于2008年9月开始运作,2009年1月开工建设,预计2012年8月竣工,属温州市范围内首个限价商品房项目,由2栋小高层和9栋高层组成,共计850套,投资大约3亿元。

资料显示,苍南县第三期安居工程,总建筑面积72598.7平方米,包括8幢多层和6幢小高层,共671套住房,另有4871.8平方米、119个车位的地下室,总投资11000万元,预计2011年全部完工。

2011年3月出台的《温州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试行办法》规定,限价商品房的供应对象为温州城镇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中关于限价房的界定则是,指限制销售价格、限制住房套型面积、限制销售对象的商品房。

然而,苍南县并没有面向社会,却提前进行了指标分配。按照苍南县房改办的计划,850套限价商品房的分配名额已经初步确定:乡镇368套、县机关单位318套、教师64套、引进人才50套、拆迁安置50套。

为此,苍南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于2011年4月份对下辖的36个乡镇下发了购房指标通知书,要求40天内上报分配对象资料。各乡镇很容易通过上报材料把“民房”变成了“官房”。

上述知情人透露,三期安居房只有其中两栋卖给了原拆迁户,其他的都分给了政府机关。对此,苍南县相关负责人没有回应。
分配方法保障“领导先得”
苍南县保障房则采取了“福利分房”的方式,即县房改办统一向县机关和乡镇下达限价房指标,然后由各单位自行制订规则调节房源,所有名单不对外公示。
按照苍南县房管局统计,县各机关和各乡镇需求人数在2150人,苍南县按照在职干部职工数的7∶1的指标下达到全县36个乡镇,约300余套左右。
然而,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发〔2010〕14号文件引发了乡镇领导干部“抢房潮”。享受龙港限价房的六个必备条件中第一个就是,申购对象必须为2004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该县党政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小乡镇只得4~5套,大乡镇有几十套指标,最大的龙港镇约80来套。“10套以下的乡镇基本上被领导班子分完,大镇因为指标数多,领导班子分剩部分给了些老同志。”
由此,龙港限价房摇身变成了“领导房”。记者查阅各乡镇内部公示名单显示,得房者基本为各乡镇的党委、政府、人大领导干部。其中矾山镇的12个名额中,一半以上是镇长、副书记、人大副主席、副镇长、纪委书记等。
为了合理合规地占有限价房,各乡镇领导分房的办法五花八门,比如“积分法”、“抽签法”、“无记名投票法”和“现金找补法”等。
其中最为瞩目的则是“积分法”,一般意义上也就是按积分排序,积分高者优先分配住房。但在苍南,积分法则完全保障了高级别官员的利益,因为积分的多少完全由级别的高低决定。一名普通干部职工工作五年后,每增加一年计0.2分,继续工作10年才增加2分。而一名正科级领导除了加工龄分外,还有职务分,工作一个月就加0.3分,一年就加3.6分,相当于普通干部职工连续工作18年。“领导工作5年加的分,其他干部需要工作90年才能赶得上。”上述知情人士叹息。
这种做法引起相当部分公务员的不满。“这些都是乡镇领导专为达到自己目的而设置的分配方案,即使不考虑社会上的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也要考虑乡镇住房困难的公务员。”一乡镇年轻公务员表示。
对此有意思的分房现象,苍南县房改办相关负责人给出的解释:由于房源有限、供不应求等因素,个别乡镇在申报上存在不公正、不公平的现象。“正在责令整改。”
实际情况则不然。据上述知情人士透露,苍南县所谓的整改实际上是协调。在事情曝光后,苍南县成立了三个工作组,名为整改,实则到各个乡镇做没有购买限价房公务员的工作。“比如云岩镇,共获得6套限价房指标,调整中,获得指标的人各拿出5余万元,补偿给其他人。”
定向对公务员销售
《温州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申请人购买限价商品房,要向有关部门提交收入、住房等证明,经乡镇政府审核和保障部门核准并两次公示,然后才可以进入摇号阶段。
也就是说,包括限价商品房在内的保障房,均应面向本地区的不特定对象。当地一居民表示,在苍南县无论是第三期安居房,抑或第四期安居房,都定向分配给政府机关,显然不合理。“我向县人大、县纪委、县房管局等多个部门反映过,都没有人回应。”
苍南县定向销售从开发之初就已有定案。
按照《温州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试行办法》规定,限价房所占用的土地应该通过招拍挂的方式进行。具体来说,政府公开出让土地,开发商通过公开市场竞拍土地,然后开发企业开发并在获得销售许可证后出售,政府则是根据限价房的规定给出指导价,并面向社会公开摇号将限价房卖给符合资格的人群。
经济适用房程序与此基本一致。然而,记者调查到,无论是第三期经济适用房还是第四期限价房,苍南县政府既没有对土地进行招拍挂,也没有允许开发企业独立参与开发。实际负责开发的则是苍南县安居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政府投入资金,其中唯有工程建设这块工作由施工单位承建。
对此,苍南县相关负责人并不避讳。苍南县委书记黄寿龙认为,乡镇干部是最基层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比较艰苦,应该让乡镇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家庭相对比较困难、买不起房子的人先享受限价房。
苍南县政府办副主任王作坚曾解释说,因为房源比较少,我们自己就定了优先安排公职人员,老百姓被安排在第二批解决。“分配给公职人员属于风险可控范围,分配给老百姓,这个群体太大了,比较难控制。”
据上述知情人士透露,绝大多数购买限价房的,均有自己的住房,尤其是领导。对此,矾山镇一负责人公开表示,这些限价房本来就是分给乡镇的,乡镇干部有商品房且未享受过分房待遇的,同样可参加限价房申购。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无论从开发程序,还是从销售对象来看,苍南县第三期和第四期安居房都是官员福利房。
炒房团中坚力量?
通过定向销售,毫无疑问,苍南县保障房的所有者基本上全部是政府及各级公职人员。
有意思的是,作为浙江最南部的一个县城,苍南县房价在两年内翻了三倍,均价超过1万元/平方米,部分地方房价超过2万元/平方米。
记者调查了解,苍南县第三期经济适用房于2009年以2700元/平方米的价格定向销售给机关干部。当时周边房价已经超过8000元/平方米,现在已经突破1万元/平方米。
而房改办在龙港限价房开工时计划销售价格为3900元/平方米,实际上现在周边商品房新湖绿都价格已经高达17000元/平方米。
也就是说,机关干部购进一套100平方米的限价房,意味着有上百万元的收入进账。有个细节可以看出限价房对领导干部的诱惑。“宁愿不要升职,也要买到限价房。”这是一个乡镇干部在当时的言论。
因此,限价房在分配的时候有一个特别事件。当时苍南县36个乡镇,按照计划在5月20日之前完成撤并,保留10个大镇和两个民族乡。基于此,苍南县限价房分配时间就赶在5月24日之前完成。“否则乡镇撤并工作都无法推动。”
获得指标意味着获得巨大利益。当然也有传闻,有人通过获取龙港限价房指标,然后再以高价出售。“可以肯定的是,获取龙港限价房指标的,分别在苍南县周边的35个乡镇任职,大多数人绝对不可能去龙港住的。”上述公务员表示。
记者查阅《温州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发现没有明确规定不得二次购买保障房。
结果是,一部人像朱治两一样居无定所,而另外一部分则拥有多套住房。“关键在制度设计上。”在温州做中介的广东刀客地产顾问机构董事长谢逸枫说。
谢逸枫认为,温州限价商品房的规定存在的最大问题,在限价房分配上。首先,限价房的享受对象没有明确的规定,仅仅是模糊规定了申请限价房的条件,而没有规定具体的对象。其次是限价房的房源公示规定方面,没有明确规定。最后,对违反限价房规定的处罚比较轻。
记者调查发现,除了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之外,苍南县其他类型的保障房几乎空白。黄寿龙曾表示,为解决住房问题,抑制高房价,苍南按照逐步分批分期,解决不同社会群体的住房问题,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有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引进人才专用房、普通商品房等多种针对不同人群推出的不同性质的房子。
实际上,苍南县在“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等配套政策,更多地还是提到了经济适用房。其中廉租房仅仅作为附带在6.5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中,而2万平方米的公租房,还停留在规划选址上。
资料
国家决定,“十二五”规划期间,全国将建保障房3600万套,其中2011年和2012年各建1000万套。全部建成后,保障房在城市住房面积中约占20%。
据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的1000万套保障房,约200万套是产权型的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400万套属于棚户区改造,也是产权型的;还有400万套是廉租房和公租房(其中廉租房180万套,公租房220万套)。总投资约1.3万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补贴1030亿元。据测算,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棚户区改造,资金可以自求平衡,即通过销售收回投资并有一定的利润。真正需要政府出钱的,是廉租房和公租房,中央财政的1000亿元,主要是补贴这方面支出。而这方面的总支出,约为5000亿元。
今年的1000万套保障房如何分解到地方,尚未看到相关资料。但各地政府纷纷仿效重庆、黄石,建立保障房的融资平台。银行和各类社会资金,对于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也表现出极大的热情。
但是,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的融资,存在一定困难。除了中央财政补助1030亿元,还安排土地出让收益的10%,大体也是1000亿元,还有公积金增值收益四五百亿元,合计可以落实2500亿元左右。另外还有2500亿元,需要各地自己想办法筹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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