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车网论坛

 

 

!connect_header_login!

!connect_header_login_tip!


搜索
浙江车网论坛 论坛首页 八卦热闻 妻子不堪家暴揭发丈夫:杀小三、活埋表妹、拐卖外甥
查看: 356|回复: 0
go

妻子不堪家暴揭发丈夫:杀小三、活埋表妹、拐卖外甥 [复制链接]

Rank: 4

楼主
发表于 2013-8-5 22:0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伙同妻子杀死情妇埋于荔枝林,6年后,他又偷偷卖掉表妹的儿子,还残忍地将表妹杀害于同一地点。两宗距今分别长达15年和9年的命案,在一夜间被侦破,原因竟得益于被告人夫妻关系不和:一次吵架后,妻子恐惧自己会成为丈夫的刀下之鬼,主动投案并揭发丈夫。
7月31日上午,湖南郴州人欧阳攀及其妻子李聪芝涉嫌故意杀人罪、拐卖儿童罪,由广州市中院派法官赴从化开庭审理。目前,该案尚未判决。
妻子自首举报丈夫杀人
2012年9月2日晚8时多,住在从化太平镇的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人李聪芝赶到花都区北兴派出所,揭发举报了自己的丈夫。
在举报中,李聪芝说,丈夫欧阳攀分别于1998年和2004年,在从化市太平镇牛心岭老屋队的荔枝林里杀死了两个人。举报丈夫的同时,李聪芝还向警方投案自首,说自己也参与了杀人。
根据李聪芝反映的情况,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挖出了两具女性尸骨,初步认定两人是他杀。
警方抽丝剥茧,扑朔迷离的案情终于得见天日。两天后,民警将欧阳攀抓获。两宗命案,分别时隔14年和8年,李聪芝为什么选择在这个时候举报丈夫并自首呢?
与妻子合谋杀害“小三”
1998年春节后的一天,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人欧阳攀在广州市花都区北兴墟认识了约24岁自称阿芳的女子。不久,已有家室的欧阳攀与阿芳发展成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这样的关系持续了约半年。此后,阿芳以要回家为由,向欧阳攀开口要1000元,欧阳攀只给了200元。几天后,阿芳又向欧阳攀追拿剩余的800元,引发双方争吵。阿芳当时撂下狠话:“要么给钱,要么你与老婆离婚。”
这番话让欧阳攀认为阿芳必定对他不利,于是盘算要杀了她。回到租住的从化市太平镇牛心岭老屋队一处荔枝林内的出租房后,欧阳攀对妻子李聪芝说:“阿芳很狠毒,如果不给钱,她真的会用刀捅死人,要不我们一起搞定她。”
考虑到阿芳破坏了自己的家庭,李聪芝于是按欧阳攀的吩咐,骗阿芳说家里没钱,但钱藏在附近的果园里,然后引着她去取钱。
李聪芝说,欧阳攀提议准备一个玻璃瓶,瓶子里放一些钱,引诱阿芳过去,趁阿芳不注意的时候殴打她。“这些都是事前计划好的,后来没有按照计划进行就直接殴打她。”
当晚,就在阿芳拿锄头挖地找钱时,欧阳攀用事先准备好的树棍击打阿芳的头部,将她击倒。然后,欧阳攀在荔枝林中挖坑,将阿芳埋入坑中。
偷卖外甥活埋表妹
转眼间到了2004年3月。欧阳攀说,这月,他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表妹陈某英,由于老公不要她,带着三岁的儿子来到自己家中居住,说要住几天。
考虑到老婆的堂哥李某举还没结婚,欧阳攀就想从中撮合,把陈某英介绍给李某举当老婆。不久,李某举从湖南老家来从化“相亲”,结果没看上陈某英,却说想要陈某英的儿子。
“我就和陈某英说,你没有老公,小孩都养不活,不如给李某举养。”据欧阳攀称,陈某英当时答应了。
检方指控说,欧阳攀先将李某举带离家中,然后和李聪芝一起带陈某英的儿子到预定地点和李某举会合,将陈某英的儿子交给李某举,并收了李某举给的2800元。
“陈某英的儿子被拐几天后,陈某英向欧阳攀追问儿子的去向。欧阳攀见无法隐瞒,遂将陈某英引至荔枝林中杀害,再将尸体埋在荔枝林中。”起诉书中说。
据欧阳攀称,陈某英发现儿子不见后,执意要连夜去找,自己便追在后面。后来,陈某英在荔枝林排水沟的桥附近摔倒撞伤了头部,自己走过去发现她已晕去,头部出了血。
“我想,送陈某英去医院救治要花很多钱,而且现在这个样子,也怕是医不好了,就想着把她埋掉。”随后他把陈某英扛到埋阿芳的地方附近,然后叫李聪芝从家里拿来锄头并帮忙看风,他在埋阿芳的地方附近又挖了一个坑,把陈某英放进去,还在旁边找了块砖头向她的后脑部砸了一下。
为自保妻子揭发丈夫
两宗命案,距李聪芝举报之日分别有14年和8年,是什么促使她选择在去年9月向公安机关举报并自首?原来,是夫妻关系不和使然。
去年9月2日,欧阳攀的儿子阿强从白云区回到从化太平镇,一家人准备到荔枝林小屋吃晚饭。到家后,阿强注意到,母亲右眼红肿,询问后才得知是被父亲打的。“我就和我爸吵架,我的手机也被他摔坏,他还拿菜刀追着我,还向我妈说如果我不回去就要砍死我妈。”
其后,欧阳攀的两个儿子到北兴派出所报警,并反映其父要砍死其母。阿强记得,当晚9点多,有民警到荔枝林小屋将他父母带到派出所,后来他才得知他妈妈主动揭发父亲欧阳攀在十多年前杀了人。
“我爸妈的感情一向不好,爸爸经常殴打妈妈,可以说是虐待。我爸平时的脾气暴躁,看到我妈妈不顺眼就会打。”阿强作证说。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验证码 换一个

Archiver|Comsenz Inc.

GMT+8, 2024-11-25 20:30 , Processed in 0.033442 second(s), 1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1.5

© 2001-2010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