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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发帖称车行坑钱 车行欲告车主损声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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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5 10:01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打印
      开车撞了别人“车屁股”,修车理赔本无可厚非。可当修车费用远高于保险公司车险理赔款时,车主就难以接受。这两天,车主万先生就遇上了这么一桩闹心事。

万先生近日在东莞阳光社区论坛发帖报料,称自己在车险理赔维修过程中遭遇设局坑骗,对车行的维修服务和被撞车主的做法提出质疑。受质疑的东莞宝胜车行向记者喊冤,称将着手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投诉:“保险押金”被擅自用于修车

前不久,万先生驾车行驶至南城街道袁屋边附近一处红绿灯,与一辆哈飞赛马小轿车发生碰撞,对方车辆受损。后经交管部门责任认定,万先生对此次事故负全责,负责理赔的平安保险公司车险业务员现场勘查给出的定损金额为465元。

万先生对记者称,被撞车主李先生认为定损额度过低,不肯签字调解,执意要去4S店维修并重新定损。双方便前往位于南城白马地段的宝胜车行,但保险公司定损员并未同去。
万先生说,被撞车主李先生要求车行预算维修费用,他就应车行要求交了1600元保险押金。“车行工作人员当时向我许诺,押金多退少补,具体维修费用以保险公司提供的定损情况为准。”
当天下午,平安产险的车险定损员小布前往车行二次勘查,给出的定损结论为:后保险杆倾斜移位,定损额维持在465元不变,定损信息随即发至万先生手机。

几天后,万先生前往车行结算修车费用,却发现总额高达1600元,远超出保险公司给出的定损额。此后,万先生曾数次找到车行协商,要求退还除车险定损额之外的全部押金,均遭到车行拒绝;也曾多次联系李先生帮助协商解决,“可对方始终避而不见”。万先生说。

质疑:可修复为何全换成新配件?

车行提供给万先生的维修清单列明:维修费用由汽车雾灯、后保险杆、排气管消声器等汽车配件更换项目构成。

这张清单内容受到万先生的质疑——后保险杆没有穿、没有裂、没有烂、也没有脱落,只是出现倾斜移位,为什么就全给换成了新的?
平安产险的定损员小布说,按照汽车维修行业操作,这种情况远未达到更换标准,只需修复处理。
因为对这个处理结果不满,万先生曾和车行几次协商,而在最近一次与车行协商中,车行管理层曾亲口说,排气管消声器的更换非此次事故碰撞所致,并打电话给他,表示愿意免费送其两年车辆保养来解决纠纷。
这更加引起了万先生的不满:“明明说好交的是押金,现在未经我的同意就把全部押金用作修车,车行不摆明坑人嘛!”万先生怀疑,车行和被撞车主合伙串通,有意设圈套让自己往里跳。
但为何保险公司定损的结果和车行维修的费用相差如此之大?双方各执一词。
回应:不存在押金一说
到底有没有设套坑骗这回事?记者几经周折找到一直未露面的另一位当事人李先生。

李先生向记者描述的却是另一番场景。他说,车辆碰撞发生后,万先生主动提出私了协商解决,以避免被交警扣车、耽误彼此用车。“他保证将我的车子送到4S店修理好,我才愿意跟他私了的。在车行,双方协商好按照车行的修车方案修车,由万先生负责把车子全部修好。”

李先生说:“我还跟他说,不管保险公司赔你多少,你就按照1600元给我修。保险公司赔多了,那是你赚的;赔少了,你得自己垫上。他当时也没提出异议,直接去把钱给交了”。
李先生认为,对方事后嫌保险公司赔钱少,又无法从保险公司得到更多理赔款,“觉得自己吃了亏便反悔改口说那1600元钱是押金”。

宝胜车行游姓负责人则喊冤。“车行只是按照车主的要求修车,并不存在过错。车行依据车主李先生的要求提供维修方案和报价,万先生同意现场交出预付款,也拿到车行提供的相关收据,表明双方均认可这一维修方案和报价。因此,1600元应视为修车预付款,而非保险押金。”
该名负责人还解释说,考虑到对品牌声誉的影响,车行确实曾主动表示愿意赠送万先生两年汽车保养,但这并不代表车行承认在事件处理中存在过错,只是为了息事宁人。“但万先生在网上发帖抨击车行,给车行的声誉带来极大损害,我们已决定放弃协商,愿意和万先生走法律渠道。”
万先生也计划向法院提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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