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货车司机酒驾闯祸,将对方连人带车卷入货车底部拖行近两公里,当时货车上还坐着他6岁的女儿。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小货车司机王某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王某,41岁,安徽人。他与家人住在永嘉桥下,以收购废旧轮胎为生。2011年6月,他花了三四万元买了一辆二手小货车,专门用于运送废旧轮胎。今年1月24日晚,王某带着6岁的女儿将一批废旧轮胎运送到一老乡的废品收购点,其间在老乡家中吃饭,还喝了几盅家烧白酒。 吃完饭,王某带着女儿开车回家。经永嘉瓯北一家具市场附近时,他的货车撞上一骑自行车的男子。事故发生后,小货车的挡风玻璃当场破碎,坐在副驾驶座上睡觉的女儿被飞溅的玻璃碎片刺伤,大哭起来。王某担心酒驾被查,开车逃离了现场。 由于受害者金某连人带车被卷入车底拖行,最终因颅脑损伤当场死亡。次日凌晨,王某被抓获。经酒精检测,他的血液乙醇含量为77.4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 案发后王某亲属代为赔偿20万元。王某辩护律师说,如果当时王某不逃逸,这就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而且王某的货车投了保险,虽然涉及酒驾,起码能在交强险的范围内给予受害人赔偿,如今演变成故意杀人后就无法得到理赔。这正是: 酒驾撞人溜得快,贪杯男子太不该; 六岁女儿车上坐,身心难免受伤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