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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向阳镇政府被指败诉后花钱雇人集体上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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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9 11:12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打印

(图)视频显示的发钱现场。(相关视频见中青在线)本报记者 田国垒制图

因发现承包林地的面积缩水了5340亩,黑龙江省鸡东县居民韩东一纸诉状将鸡东县向阳镇政府告上了法院。经过一审和二审,韩东最终胜诉。但在终审判决下达后,向阳镇曲河村上百名村民声称有涉案土地的林权证、薪炭林执照和承包合同,多次到鸡东县政府、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访。近5个月后,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终审判决,将该案发回重审。

发回重审的一审,韩东依然胜诉。随后,曲河村的近百名村民到黑龙江省信访局上访;紧接着,主持再审的法官被停职。在采访中,有知情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曲河村村民多次上访是经人组织策划的,去哈尔滨上访的火车票也是有人出资集中购买的,甚至很多参与上访的人根本与本案无关,是花钱雇佣的。记者掌握的一份视频显示,有人给参与上访的人进行登记、发钱。

“向阳镇政府名义上为农民服务,其本意是为了撕毁已经发生效力的合同。其不止一次地鼓动农民去市、县闹事,意在造成一种集体上访的假象,给相关部门施加压力。”韩东说。

近日,有领导打电话告诫韩东:“这件事涉及稳定,特别是换届的时候,不想这个时候出事儿。”

5340亩土地去哪儿了

2003年1月29日,黑龙江省鸡东县向阳镇政府和鸡东县乐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乐贤公司”)签订了《向阳镇南阳林场承包协议书》。

协议书载明:“乐贤公司自2003年元月1日起至2053年12月31日止,承包林地面积14400亩(其中人工林地约500亩除外)。”该协议书另附林业用地划拨书一份,林班林向图一份。

向阳镇政府2003年1月15日的一份会议纪要显示,承包费为“乙方乐贤公司每年付给原煤200吨,负责运到向阳镇政府(时间从2003年至2007年)共计1000吨原煤,作价17万元;提供给桑塔纳轿车一台,价值18万元;另支付向阳镇政府10万元。”

2006年,乐贤公司总经理辛乐贤突然去世,辛的妻子无力照料丈夫留下的产业,遂将乐贤公司承包的林地转包给了鸡东县居民韩东。

2007年4月30日,乐贤公司与韩东签订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乐贤公司2003年1月29日与向阳镇政府签订《向阳镇南阳林场承包协议书》,现乐贤公司将上述协议书中的权利与义务全部转让给韩东。标的物价款为20万元人民币,在合同签订当日由韩东一次性支付给乐贤公司。

这份林地转包合同得到了向阳镇政府的同意。中国青年报记者在乐贤公司与韩东签订的合同上看到,在合同的最后一页,有“鸡东县向阳镇人民政府”的公章,并签有“同意转让”的字样。

据韩东介绍,他在获得林地的经营权后发现,他实际承包的林地面积只有9000多亩,而不是合同中载明的14400亩。随后,他多次找向阳镇政府的领导协商,要求向阳镇政府彻底履行协议书的约定。

2011年5月13日,向阳镇党委书记王海洋告诉记者,“以前因为技术的原因,划地面积都是大约的东西。”

王海洋称,在韩东提出对林地面积的异议后,向阳镇曾提出延长承包期的办法解决,但遭到了韩东的拒绝。

双方协商不成。2008年,韩东向鸡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向阳镇政府切实履行合同。

向阳镇政府答辩称,14400亩是笔误,合同实际就是9000亩,已经履行了全部的合同义务。1980年,鸡东县林业局对当时的向阳乡政府划拨的林地为两地,其中南阳施业区的15林班、23林班,面积为9000亩;向阳施业区的13林班5小班,面积为5340亩。2003年,向阳镇政府向乐贤公司发包的标的物为南阳林场,南阳林场即指南阳施业区。

向阳镇政府的答辩状中还提到,2003年1月,向阳镇当时分管工业的镇长殷长林曾与乐贤公司总经理辛乐贤一起到南阳林场确定林地界限。在韩东取得承包经营权后,向阳镇林业站技术员张彦瑞也曾带领韩东去南阳林场确认地界,当时韩东未提出异议。

辛乐贤已死,无法证实殷长林当时带他查看林地界限的情况。但辛乐贤的司机李宝军当时曾开车带着辛乐贤和殷长林去查看林地界限。李宝军作证称,履行合同时,向阳镇政府交付的林地是14400亩,此次发生争议的5340亩林地附近有曲河水库,当时殷长林就是带着他们从曲河水库开始翻山,介绍交付林地的。

张彦瑞的证言也称,在带着韩东去指界时,韩东曾问他向阳施业区的5340亩是不是他的,张彦瑞的回答是:“应该是”。

那么,合同中“14400亩”的数目从何而来?

殷长林称,向阳镇与乐贤公司签署的协议书是他代表镇政府主导起草的。14400亩的数字是向阳镇林业站的站长苏殿友提供的,所以便在合同中写了14400亩。

苏殿友称,一次在向阳镇政府的走廊,殷长林问他向阳镇管辖林场面积是多少,“我说是14400亩,另外的我就不了解了。”

2009年4月30日,鸡东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这份编号为“(2008)鸡东民初字第1104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向阳镇政府于判决生效后,立即交付原告韩东13林班5小班林地使用权5340亩。”

一审判决后,向阳镇政府不服,并向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9年12月24日,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向阳镇政府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村民上访有钱领?

据中国青年报记者调查,涉案的5340亩林地以前确为林地,但自1998年开始,当地村民逐渐将树林砍伐掉后,进行开荒种地。记者从拿到的一份拍摄于2004年的卫星扫描图上看到,当时,该案争议的5340亩林地的三分之一已经被开垦成了耕地。

一位耕种了这5340亩林地中部分土地的村民对记者说,“这些地都是私开乱垦的,这个山也不知道是谁的,老百姓谁开垦谁种,也不交钱。镇林业站的人来了,给点钱打发就行了,后来越开垦越大。”

据了解,韩东在终审判决胜诉后,到耕种这些地的村中张贴了判决书和公告,大意为:韩东对这些地拥有经营权,村民若要继续种地,须从韩东处承包。

“我们种了好多年的地了,怎么会是韩东的了?”几十名村民向记者出示了林权证、薪炭林执照和由曲河村发包的承包合同。

一份由鸡东县政府出具的证明显示,“鸡东县人民政府1995年1月20日至1998年3月16日颁发的曲河国(村)第0503001号至第0503108号《五荒土地使用证》和编号为0503001号至0503108号《五荒拍卖治理协议书》,未被有权部门撤销,向阳镇政府2010年4月27日出具的证明,现依然合法有效。”

韩东有终审胜诉的判决,村民有林权证、薪炭林执照和由曲河村发包的承包合同。双方对这5340亩土地展开了争夺,甚至发生了冲突。

向阳镇曲河村上百名村民对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并多次到鸡东县、鸡西市甚至黑龙江省信访局集体上访。

一位参加了多次上访的村民告诉记者,到鸡东县和鸡西市的上访是有人组织的。这位村民出具的证言称,“曲河村的齐继学同我说,咱们联合起来,帮助镇政府打官司。让我多找些农民,他也多找人上访。我找人共参加5次上访,县政府上访两次,市政府一次,鸡东县法院开庭两次。没次(原文如此,应为“每次”——记者注)齐继学都让我找10人以上卫国村民,吃饭做东我管,每人一天发工资50元钱。”

5月12日,该村民还对记者说,“都是老齐(齐继学)给我打电话,让我多雇人,每次坐班车去……我给钱,老齐不是雇我们吗,老齐给我,我再给他们……一个人50块钱,中午吃饭一个人10块钱。”

据记者调查,多次到鸡东县和鸡西市上访的村民有一些是耕种了涉案的5340亩地的村民。也有村民对记者说,“去(上访)的人大部分都是和这个事没关系的,都是雇的人。”

记者从知情人处得到的视频显示,视频中,一位参加上访的人指着说,“下面站着的(人),一家都没有(地)。”视频中,有人拿着纸笔登记到场的人数。

记者在视频中还看到,有一个女人在给一些参加上访的人发钱,每人100元,边发钱边说,“老齐那边花得老大啊,花了六七千呢……他那两个四轮子上哪儿找那些人去……老齐那边去了100多人,一回一大客(车),总共两次去两大客(车)。”

2010年4月28日,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民事裁定书,这份编号为“(2010)鸡民再终字第9号”的裁定书载明,“本案经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该案判决确有错误……经审判委员会决定,裁定如下:一,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在韩东看来,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判决是迫于村民上访的压力。他告诉记者:“向阳镇政府名义上为农民服务,其本意是为了撕毁已经发生效力的合同。其不止一次地鼓动农民去市、县闹事,意在造成一种集体上访的假象,给相关部门施加压力。其实,与本案有关系的人寥寥无几,多为花钱雇来的无关人员。”

而王海洋在接受采访时称,前两次审理判决过于简单,老百姓不干了,一些村民代表去鸡西中院找领导,领导一看就发现了失误的地方。

镇政府被指雇佣村民到哈尔滨上访

案件被发回重审后,鸡东县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在此期间,向阳镇曲河村村民齐旭学、郭树彬和杨明春等人以有林权证、薪炭林执照和由曲河村发包的承包合同,因此对讼争的5340亩林地中的部分林地享有权利为由,申请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2011年1月30日,鸡东县人民法院再次对此案作出判决,这份编号为“(2010)鸡东民初字第687号”的民事判决书显示:“一,鸡东县乐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与韩东于2007年4月30日签订的《合同书》合法有效;二,被告鸡东县向阳镇政府于判决生效后按照14400亩履行合同义务,并协助原告韩东办理权属过户登记事宜;三,驳回第三人的诉讼请求。”

发回重审后的一审,韩东再次胜诉。随后,向阳镇政府向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紧接着,又发生了大规模的上访。记者从王海洋处确认,今年3月中旬,曲河村村民到鸡西市上访一次,同日,还顺道到鸡东县上访。

随后,一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主持该案再审的一审审判长、鸡东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常虹突然被停职。

5月14日,鸡东县人民法院院长王东光对记者说,“法官被停职,就是因为100多人的上访。”

他说,“曲河村的人怕将来种不上地了,所以就闹。后来(鸡西中院)纪检部门去的(鸡东法院),要追查承办人,在追查过程中就被停职了。”

5月13日,记者想就常虹被停职和韩东一案的审理情况采访鸡西中院的相关人员,但该院政治处宣传科科长唐素云以“案件正在审理”为由,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据记者调查,今年4月10日,曲河村95名村民因涉诉土地的问题曾到黑龙江省信访局上访。

对于此次上访,一位知情村民出具的证言称,“曲河村支书范显成找到我们说……曲河村要集体上访,政府坚决支持我们曲河村,镇长朱贵海、书记王海洋给我们曲河村做后盾,并给农民代表出经费,由我、范显成和齐继学带队去省政府上访,镇里都托好人了,人多力量大,省里办不了到北京去控告。”

一位知情人告诉记者,去哈尔滨上访是镇里(向阳镇)统一买的车票,从鸡西坐火车去的,分坐在两个火车车厢,每人能得到40元的补助。

这位知情人还告诉记者,此次上访向阳镇还有卫姓、张姓和一个叫“小林子”的3名工作人员随同。而王海洋在第二天赶到了哈尔滨。

5月13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王海洋承认曲河村的村民因涉案土地问题进行了上访,但否认了村民上访是镇里“组织策划”的。他说,“我们知道村民要上访后就一直做工作,建议他们走法律渠道,不要上访,但拦不住。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一直在劝阻。”

记者掌握的一份视频中,范显成称,“镇里的王书记一天给我打十几个电话催我落实这个事。”

对此,王海洋称这份视频他也看过。王海洋说,“是那个女的引导他(范显成)说的,你看视频里,那天他(范显成)喝多了。”

王海洋还说,“我作为多年的党员干部,有政治头脑。涉及上访,第一个没好处的就是我。越级上访还要给我处分,我傻啊?组织老百姓去上访,然后让县里来处分我。而且在这里我没有利益啊,我凭什么违背组织原则和法律来做这个事儿呢?”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参与了多次上访的村民曾到鸡东县纪检委举报有人组织策划村民上访,但第二天范显成就找到了这些参与举报的村民,要求他们“去政府改证言”,并威胁举报人“以后村民开会,把你的山地给农户分了。”

5月12日,鸡东县纪检委副书记高学林称,他曾接到过举报有人花钱组织村民上访的影视资料。他说,“经过我们调查核实,视频所体现的不太真实。视频里面一个人一个劲儿地反复引诱别人怎么去说话。”

高学林以“现在正在调查,有些初步的结果不能公开”为由婉拒记者的继续采访。他反复提醒记者:“这个事情你要谨慎。”

鸡东县政法委一位副书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今年4月,鸡东县纪检委、检察院、政法委、政府法制办联合成立了调查组,准备调查此事中是否存在干部违纪。但当记者询问调查的结果时,他却说,“具体工作还没展开呢。”

韩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前段时间鸡东县政府有关人士曾将其约到县政府,称无论本案的事实如何,判决结果如何,县政府已经开会决定,讼争的土地由第三人(曲河村村民)耕种。对此,韩东表示不服。

据韩东称,县政府的有关领导曾让鸡东县公安局的人找他谈话,称如果不听从县政府的决定,就要限制他的人身自由。

就在记者发稿前,记者接到韩东的电话。韩东称有关人士告诫他“领导的意思是这件事涉及稳定,特别是换届的时候,不想这个时候出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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