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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交通违法开始记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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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4 14:51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打印

2012年交通违法开始记分

据衢州交警部门通知,从201211日开始,将实行交通违法记分,将对一个记分周期内打到12分的违法驾驶员实行回炉学习和相关考试。

由于汽车数量的增加,导致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但是驾驶员并没有足够重视交通违法所带来的严重的社会危害,闯红灯、超速等违反交通规则的事件屡有发生。经交警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共同讨论,衢州在2012年将实行新的交通违法记分:

按照相关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和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等6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次记12分。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和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等9种交通违法行为,一次记6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和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11种交通违法行为,一次记3分。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和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等8种交通违法行为,一次记2分。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等4种交通违法行为,一次记1分。并且不论是对本地司机和外地司机都实行同样的规则,当驾驶证在一个周期内打到12分,必须在15日内到市车管所内报名接受为期7天的交通法学习和相关的教育,20日后再接受车管所的统一考试才能够拿回驾照。

交警部门介绍:此次规定的实行是为了肃清马路杀手的新手段,也为了还给市民一个更好的交通环境。

                             广电901  吴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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