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车网论坛

 

 

!connect_header_login!

!connect_header_login_tip!


搜索
浙江车网论坛 论坛首页 八卦热闻 男子做“苍蝇拍”偷窗台上手机 窗台勿放贵重品
查看: 417|回复: 0
go

男子做“苍蝇拍”偷窗台上手机 窗台勿放贵重品 [复制链接]

Rank: 4

楼主
发表于 2013-9-4 15:5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一个衣架,一根小竹棒,一卷双面胶,这三样没什么联系的物品,一男子却用这些物品做了一个强力“苍蝇拍”,用来通过窗户缝隙偷窃物品,最终被民警抓获。

江某,男,安徽安庆人,45岁,8月中旬刚到宁波,一直未找到工作。

8月29日凌晨3点多,口袋空空的江某心生邪念,想去摸黑偷窃。由于没有偷窃工具,江某苦想了一会儿,然后找来了人家扔在垃圾桶的一个衣架和小竹棒,又去小店买了一小卷强力泡沫双面胶。短短几分钟的时间,江某就这三样东西做成了一个粘性十足的“苍蝇拍”,拿着“苍蝇拍”,江某走进了宁波高桥镇望江村,挨家挨户地进行观察。

就在江某观察的时候,殊不知也有人在背后默默地观察他。暂住在望江村的小张刚好和几个朋友吃完夜宵回家,看到前面的男子江某不断在别人家门口张望,手中还拿着一个像“苍蝇拍”一样的物品,便起了疑心。

小张一边让朋友报警,一边尾随江某。不知情的江某来到一家开着窗户的人家门口,不停往里面张望,就在江某即将伸出贼手的时候,派出所民警及时赶到,将江某一举抓获。

民警将江某及其作案工具一并带回了派出所,经讯问,江某如实交代了自己做“苍蝇拍”打算去村里偷窃的事实。民警测试了这个强力“苍蝇拍”,发现此工具能轻易地粘起手机、钱包、钥匙、手表等物。

现在是夏末秋初的季节,很多人习惯晚上睡觉开着窗,而手机、钥匙等物品大多随手搁置在窗台、茶几等地方,其实很容易被小偷用工具钓走,民警在此提醒大家,夜晚窗户及时关,窗台勿放贵重品,窃贼还需多留意,小心窗外“苍蝇拍”。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验证码 换一个

Archiver|Comsenz Inc.

GMT+8, 2024-11-1 15:27 , Processed in 0.031680 second(s), 1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1.5

© 2001-2010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