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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政协回应吴小莉-提案未答复--去年书面答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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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2 16:2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人民网广州2月8日电 2月7日上午,广东省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开幕大会结束后,广东省政协委员吴小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政协说(去年的)提案百分百回复,我去年的提案还没得到回复。”当晚,人民网记者联系到广东省政协提案委,,201588888,对方回应称,关于吴小莉委员的提案已于2014年5月由主办单位广东省民政厅以书面形式办理答复并寄出,可能因为地址等问题没能最终寄送到吴小莉委员手中。
2月7日上午,在广东省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开幕大会上,广东省政协提案委工作报告指出,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省政协提案100%得到办理答复。
然而,广东省政协委员吴小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却指出,“我去年的提案还没得到回复”,一时引发大家的关注。当晚,人民网记者联系到广东省政协提案委办公室主任熊水龙,他表示,知悉这一情况后马上联系了该提案的主办单位广东省民政厅。省民政厅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回复称,对吴小莉的提案非常重视,已于2014年5月答复了吴小莉委员的提案,并以书面的形式寄送给本人,但可能是香港地址寄送出现问题,所以对方没有收到。
当天,广东省政协提案委通过提案系统也查询到关于吴小莉委员提案的答复件。该提案案类案号为提案第20140796号,案由:关于推动社会企业科学发展、激励社会公益创新、共建广东小康社会的提案,提出人:吴小莉(共1名),办理类型:主办会办,承办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法制办,省国税局。2月8日上午,熊水龙还向人民网记者提供了去年对吴小莉委员提案的办理答复件相关情况。广东省民政厅在2014年5月23日已发出粤民函﹝2014﹞779号——广东省民政厅对广东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0140796号提案的答复。答复件上面盖有提案的主办单位广东省民政厅的公章。
据介绍,按照《政协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的规定,政协提案者是参加政协的单位和政协委员,须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后才能成为正式提案。立案后要交有关部门办理答复。“但如果未经审查立案的提案,一般只能称意见建议,主办单位不一定需要办理答复。”熊水龙告诉人民网记者。
当问及是否还存在个别委员没收到提案答复的情况时,熊主任表示,若有委员有提交提案没有得到办理答复的,可以直接联系提案委进行查询,如果确实没有答复,政协会进一步与提案的主办单位进行沟通。[责任编辑:赵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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