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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车网论坛 论坛首页 广告一条街 中方称日无权因对中国公民采取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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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称日无权因对中国公民采取司法程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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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9 10: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外交部:日方无权在问题上对中国公民采取任何形式的所谓司法程序新华网北京5月18日电(记者 谭晶晶 杨依军)外交部发言人洪磊18日在例行记者会上重申,日方无权在问题上对中国公民采取任何形式的所谓司法程序。洪磊在回答有关提问时说,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日方无权在问题上对中国公民采取任何形式的所谓司法程序。据日本媒体报道,由于撞船事件的起诉书未能如期送达,日本冲绳县那霸地方法院决定撤消对2010年中日撞船事件的中方船长詹其雄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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