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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酒后强吻女服务员 被要求赔千元精神损失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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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2 00:3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中新网柳州7月21日电 (韦宗庆) 广西柳州警方21日通报,一外地女子在柳州住店时,因酒后强行拥吻两名宾馆女服务员,被要求赔偿1000元的精神损失费。
据警方介绍,7月18日,20岁的外地女子皮小姐来到柳州,在市内一宾馆订好房间后,便同朋友到附近一饭店吃饭。当晚饮酒后皮小姐回到宾馆,在电梯内将该宾馆16岁的女服务员韦某抱住亲吻。
期间当电梯门打开后,同为该宾馆的女服务员李某正好经过。皮小姐又冲上去,把李某抱住,并称欲带李某出去玩,还提出要和李某交换红绳手链。在遭李某拒绝后,皮小姐便威胁要打人。随后,皮小姐被朋友劝回房间休息。
7月19日中午,皮小姐欲离开退房,遭到服务员韦某和李某的拒绝。两人称,自己心理受到了伤害,要求皮小姐赔礼道歉,并赔偿1000元的精神损失费。双方发生争执并报警。
柳州市柳南公安分局南站派出所民警接报赶到现场调解。经调解,皮小姐向韦某和李某道歉,表示自己当时“喝多了情不自禁”,并且已记不清当晚发生的事情。由于身上钱不够,皮小姐只赔偿了600元的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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