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杭州公积金中心发出通知,开始试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业务。该项业务由杭州公积金中心会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杭州银行四家银行共同推出。 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是指公积金中心因阶段性资金紧张,由银行按照公积金中心审批的贷款额度,先行向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作为可置换贷款,由公积金中心按月给予借款人利差补贴,待公积金中心资金宽裕时,再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置换转回为公积金贷款的业务。 办理贴息贷款视同公积金贷款,其贷款条件、额度、期限和利率等政策,按照公积金贷款现行规定执行,同时应符合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条件和有关规定。办理贴息贷款后,公积金中心在借款人还款的次月,委托银行支付贴息金额至约定的借款人个人账户。 目前,已在上述四家银行预受理该项业务的职工,可以到预受理银行正式办理手续了。尚未预受理的职工符合贴息贷款条件的,在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后,可向公积金中心和银行共同提出贴息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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