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通知》(财建[2009]213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建[2010]219号)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组织对各地上报的节能汽车推广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目录(第六批)予以公告。 ● 如下车型列入第六批目录:
(注:企业名单按拼音顺序排列) 江淮汽车:和悦RS、悦悦 比亚迪:F3、F3R、G3、L3、G3R 长安铃木:奥拓、雨燕、天语SX4三厢、天语SX4两厢 长安汽车:奔奔MINI、CX30、悦翔、CX20、长安之星2、长安之星S4600、长安金牛星 东风汽车:风行景逸、东风小康V27 东风日产:骐达 东南汽车:V3菱悦 广汽本田:飞度 哈飞汽车:哈飞骏意、哈飞陆尊大霸王 众泰汽车:江南TT、Z200、Z200HB 华晨中华:骏捷FSV 上海大众:朗逸、明锐、晶锐、POLO 吉利汽车:自由舰、海景、金刚、全球鹰SC5 华晨金杯:金杯海星 天津一汽:夏利N5、威姿、威乐、威志 中央财政将对消费者购买以上车型的节能汽车给予每辆3000元的补助,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兑付给消费者(全国范围)。
以下为第六批车型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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