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端端的宝马车停在路边,结果后挡风玻璃被人砸了,砸车的和车主无冤无仇,这是一个酒后失去理智的男人干的傻事。近日,浙江温州平阳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束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被告人束某现年30岁,从江西老家到温州务工,在平阳县昆阳镇的一个建筑工地上做建筑工人。束某的妻子也曾和他一起在平阳务工。 2012年的一天,束某听说妻子与一个贵州籍的男子好上了,便追问有没有此事,妻子骂束某疑神疑鬼,两人闹得不可开交。之后数日,束某偷偷跑到妻子工作的地方暗中监视,不料被妻子发现,两人就闹得更凶了。 吵架中,束某动手打了妻子一下,第二天妻子就不辞而别了。之后,束某从朋友那里得知妻子与那个贵州籍男子跑了。 妻子离开后,束某只得孤身一人继续打工。平时上班时间还好,但下班之后,面对空荡荡的房间,束某的孤单寂寞只能放在心里,无人诉说。他选择了借酒消愁,时不时地会在下班后跑到工地附近的饭摊把自己灌得酩酊大醉。 2013年3月22日晚18时许,束某喝完酒后往自己的住处走,他看到路边停着一辆宝马车,只觉得车挡住了他的道,就气不打一处来,随手拿起地上的砖头,对着宝马车的后挡风玻璃砸了几下。觉得还不解气,束某又准备砸左侧车窗玻璃,这时车主闻声跑出将其抓住。 这辆宝马车是车主以96.8万元购买的,虽然只是砸毁了玻璃,但造成损失价值17536元。幸好,束某所在工地的包工头出手帮了他,赔偿了车主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束某任意损坏他人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已得到赔偿,其犯罪行为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法院依法和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