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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质检总局:私家车三包有效期不低于两年或4万公里 [打印本页]

作者: 琉璃的梦    时间: 2011-9-22 08:51     标题: 质检总局:私家车三包有效期不低于两年或4万公里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昨日公布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家用汽车整车的三包有效期应不低于两年或者4万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国家质检总局拟于今年10月下旬举行《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立法听证会。根据已经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有效期自销售商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根据这份征求意见稿,整车三包有效期应不低于两年或者4万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主要总成和系统的质量担保期应不低于3年或者6万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主要总成和系统是指:发动机、变速器、车身、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等。主要总成和系统包含的主要零部件名称由制造商明示在三包凭证上。

根据已经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家用汽车产品售出后30日之内,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车身开裂、制动系统失效、转向系统失效、燃油泄漏等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更换、修理。
此外,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两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或发动机、变速器、车身因产品质量问题,累计更换总成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或制造商在三包凭证中明示的其他总成或系统,因同一主要零部件产品质量问题更换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更换、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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