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方案规定,补助淘汰更新的老旧机动车是指使用年限超过6年,未达到现行国Ⅳ排放标准的载客和载货机动车。其中,重点针对国I、国II私人小汽车以及重型柴油车。根据该补贴方案,报废老旧载客汽车,每辆可获得3000元-14500元不等的政府补助;置换新车,还可根据车辆的不同价位,获得 2000-10000元的企业奖励。这也是继2009年、2010年采取限行与经济鼓励结合的方法淘汰黄标车后,本市对淘汰更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实施的又一项新办法。
市环保局表示,企业奖励的标准,由各机动车生产企业按照平均不低于政府补助额度的原则自行确定,并根据客、货车以及销售价格划分档次。
根据该政策,车主更换新车可以先和上述企业的汽车经销商谈妥价格,之后再使用淘汰老旧机动车获得的企业奖励凭证来冲抵购车款。该淘汰补贴政策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接受办理,将持续至2012年12月31日。
另外,转出和报废的老旧车,车主可以保留号牌资格,购买新车时不用参加摇号。欢迎光临 浙江车网论坛 (http://bbs.zjchewang.com/) | Powered by Discuz! X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