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几天过去,这辆车让徐先生越来越不满意。“与其他配置相比,这辆车没有倒车雷达,轮圈也小了一号。”此外,徐先生还发现了其他问题,例如车子的底盘附近,油漆起了泡。最关键的一点,在查看汽车铭牌时,徐先生发现,这辆车的生产日期为2012年11月。也就是说,这辆车从生产到被徐先生买走,经过了近一年的时间。“花了30多万,却买了辆旧车。”与4S店多次交涉未果后,徐先生找到了“汽车路路通”。
4S店确实隐瞒了“库存车”接到徐先生的投诉后,记者联系了他买车的4S店。该店分管销售的唐总监表示,徐先生的这辆车,确实是新车。相对同款其他车型,它的配置有所不同——少了倒车雷达、轮毂略小,但它的售价也较低,且优惠幅度很大。“配置差一些,但不能说是旧车。且徐先生买车当天,店里确实只有这一辆现车了。”对于底盘附近油漆起皮,唐总监认为,车主提车将近一个月时间,常跑高速,也不排除是外界因素导致。唐总监承认,徐先生买车时,距离车辆生产已经过去了近1年。这一点,销售顾问的确并没有说清楚。“年轻销售员经验不足。但在法律上,对库存车确实也没有明确定义。”唐总监表示。
那么,徐先生买的这辆车,究竟是否属于库存车?如果将库存车卖给车主,4S店是否有义务告知呢?记者咨询了杭州多家4S店的销售负责人。他们中的多数认为,一般而言,从生产之日算起,如果超过6个月,就称得上“库存车”了。对于这类车,多数4S店在出售前,都会明确向车主告知,并给予特别优惠,并在购车合同中写明。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的方圆律师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若库存车将影响车主的使用,4S店理应明示。由于这辆车已经付清全款,并已完税上牌。怎么处理,就变得很麻烦了。徐先生希望将车作为二手车还给4S店,中间的差价,由双方共同承担。但4S店表示,最好能以其他形式对徐先生进行补偿。双方仍在对此事进行协调,本报也将继续关注事件的进展。
而对于徐先生来说,花了30多万买了辆豪华车,本是件高兴的事。可到后来,却演变出各种麻烦与纠结。他的这3点教训,确实不小。
第二,付款前一定要验明车况。事实上,对于这辆车,徐先生有很多机会查验。只要他掀起引擎盖,就可以从它的铭牌上,得知这是一辆库存车。倒车雷达、轮毂、油漆,也可以通过验车看出来。可是,徐先生只是绕着车走了一圈,粗粗一看,就决定下单了。当然,这对4S店更是一个教训:出售“库存车”,或者“瑕疵车”前,一定要向车主明示,并写进购车合同。
第三,先别急着交税、上牌。事实上,哪怕已经付清了全款,这辆“库存车”尚有回旋的余地。可是,徐先生忙不迭,把税交了、牌上了。这下,想退车也变得不可能了。因此,买了新车后,最好不要急着去交税、上牌,车辆的“临牌”,一定要充分利用。否则一旦交了税,上了牌,回旋余地就很小了。欢迎光临 浙江车网论坛 (http://bbs.zjchewang.com/) | Powered by Discuz! X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