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36岁,江西人,是杭州一家知名通信公司的出纳,离异,孩子还在念书。(考虑到孩子,本文不使用真名)
8月2号,她因挪用公款900万元,被西湖法院判刑5年。
她说,公司对她相当好,之所以会挪用这么多钱,全因为一个男人——她的前男友。
她是自动投案的。
2012年12月21日,她带着前男友到公司坦白:去年3月25日至7月9日期间,她为了他,挪用了公司900万元,目前前男友已经还了603万元,还有297万元没还。
前男友33岁,江西人,已婚,在杭州和朋友合伙开了家公司。
他对通信公司领导说,自己的公司遇到了困难,但他没想到她会这样不计后果帮自己,竟然去挪用公款。“现在我已经知道了真相,这件事肯定不能再瞒你们,所以我跟着她一起来主动说明情况。请你们放心,我肯定会还钱的!”前男友一脸诚挚,他保证12月26日(2012年12月26日)之前把剩余的钱款还清。
当晚10点,公司还是报了警。警方立案侦查。
民警找到前男友,前男友仍然表示,自己对挪用公款的事情全然不知,以为是她借来的。直到后来她催自己还钱,说再不还她可能就要坐牢了,他才知道巨款的来历。
12月26日很快到来,通信公司并未收到她前男友的还款。
2013年1月10日,公安再去找他,他已经音讯全无,至今不见踪影。
她被抓。
被抓时,她还不知道前男友消失的消息。
民警问她为什么要挪用公款,她却把前男友夸上了天。
她说,自己是初中毕业,来杭州后开了个小杂货店。她当时的老公不思进取,好赌、抽烟、酗酒,对孩子也漠不关心。
2002年,她离了婚,独自抚养孩子。
在杂货店,她结识了一个老乡。老乡比她小3岁,当时刚刚大学毕业,一个人在杭州打拼创业,非常上进。
两人谈起了恋爱。
她说:“他对我真的很好很好,手把手教我学电脑、学知识,鼓励我找一份有前途的稳当职业。后来,我通过招考进了现在这家公司的子公司当出纳,过了3年,因为表现优异,又被提拔进了总公司,领导非常器重我。没有他,我是不可能发展得这么好的。
“他和我前夫比,简直一个天一个地。他不嫌弃我,给了我最大的爱,和他谈恋爱我才真正体会到被爱的滋味。他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让我帮忙给他爸妈汇钱,汇的时候总要提醒我,记得用他的钱也给我爸妈汇一份。他还在广东给我买了一套房子……
“但是,我们差距实在太大了。我学历低,年纪比他大,离过婚,还带着一个小孩……他家里人反对得很厉害,我实在没有理由再继续拖累他……”
她说,恋爱3年后,自己忍痛主动和他分手。
分手后,前男友和她一直保持着联系。后来,前男友结了婚,但两人还是经常往来。
她说,其实她一直都忘不了这段情。
2007年,前男友的事业陷入低谷。她果断卖掉了广东的房子,全力支持他东山再起。“当时他很感动,说等生意好起来一定给我在杭州再买套房子。他是个说话算数的人。2009年,他生意一有起色就给我在杭州又买了套房子,花了90万。”
2012年3月,前男友说公司资金链又面临重大问题。
“我不想他有事,就跟他说,可以拿出部分钱给他用。”她说,她给前男友钱时,前男友应当知道这是她公司的钱。
起诉书认定:2012年3月25日,她从公司的银行账户转出500万元到前男友的账户。
同年4月13日,又转出160万元。
5月9日转出40万元,5月29日转出 30万元,7月9日又转出170万元。
3月25日至7月9日间,她从公司账户分5次,共转出900万元供前男友使用。
刚开始拿钱给他时,他按时归还,但后来时间拖得越来越久。
她记得,5月24日前男友向她还了一笔钱,之后就再也没有还过了,还有297万元的缺口没还。
前男友总是跟她说,肯定会还的,一有钱就还。
通信公司每年查一次账,时间一晃又是小半年,眼看到查账的日子,她寝食难安。
12月26日,她向公司领导说明情况,还说服前男友跟她一起去。
前男友承诺会还钱……
8月2日开庭时,她痛哭流涕。此时,她才知道前男友已经杳无音信。由于没有证据证明她和前男友共谋,前男友不构成共同犯罪,也就是说他不涉嫌犯罪,所有责任要由女方承担。
检察院认为,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单位资金借贷给他人,数额巨大、超过3个月未还,应当以挪用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她泣不成声,说认罪伏法。
“我对不起公司领导和同事们……因为感情,我做了错事,以后一定好好改造,早日出狱。如果公司不嫌弃,哪怕今后在公司做清洁工我也愿意,只要能减轻我的罪过……”
她还说,今后不管天涯海角,一定要找到他,让他把钱还上。
法官当庭宣判,她犯挪用资金罪,判刑5年,未追回的赃款责令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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