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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骑电瓶车撞轿车 女子驾照被扣24分(图) [打印本页]

作者: 遍地开花    时间: 2013-6-13 16:33     标题: 骑电瓶车撞轿车 女子驾照被扣24分(图)

交警部门:超标电动车,事故处理按照机动车来定  萧山的徐女士最近很郁闷,因为一起事故,她的机动车驾照一下被扣了24分。
  出事故的时候,徐女士骑的是电动车,她被一辆小轿车撞了,而且对方还是醉驾。
  但事后交警部门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徐女士的电动车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最近才出来:“超标”。
  这样一来,“电动车”摇身一变成了“机动车”。最后,交警部门依照机动车规定,处罚徐女士,扣机动车驾照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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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绝大多数电动车都“超标”
  听完交警部门的解释,徐女士更懊恼了,因为她本想买的是电动车,而车子超标她也是刚知道。
  不过, 绿源电动车厂家的回应是,绿源金刚系列电动车出厂时的车速就是30码。而这与标准时速20码相差不小,却也并非个例。
  超速的办法已经不是秘密,限速器可以随时拆摘。超重同样有办法解决——最普通的减重办法就是拆掉电池去上牌照。
  早在2011年3月18日,国家公安部等四部委就下发过《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明令要整改“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大于40公斤”的电动车。
  截至目前,全省已发牌的电动车已超1000万辆。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标准,浙江绝大多数电动车都“超标”。但是,一方面相关标准跟不上现实需要,另一方面配套管理也显得不足。超标电动车被纳入机动车范围,照此推理应该是:上路行驶必须购买保险、牌证齐全;驾驶者必须年满18岁并考取摩托车驾驶证;得改走机动车道;不停在车位上,还有可能被贴条。
  但实际管理中,这些都是一片空白。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被作为轻便摩托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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